洪山区企业服务百问百答
企业服务组
2022年7月
目 录
一、政务服务类(第1-20问)(1)
1.我要注册一家公司,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2.注册新公司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3.新注册公司可以享受免费刻章服务吗?可以线上申请吗?
4.什么是分公司、子公司?如何区分公司和子公司?
5.公司必须要有“监事”这个职位吗?“监事”可以由公司其他职位兼任吗?
6.公司一般什么人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什么是企业住所告知承诺制?哪些不适用于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
8.告知承诺制什么是意思,我们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吗?
9.公司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可以写企业个性的经营范围吗?
10.公司档案如何查询,在哪里查询?
11.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交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吗?
12.办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吗?
13.什么项目可以减免占道、挖掘费?
14.申请审批水务相关事项需要缴费吗?
15.“一业一证”属于新鲜事物,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该政策?同时能否举例说明实施此项改革后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16.现在零售连锁药店门店开办的营业面积是否还需达到80平方米和层高2.6米的规定?
17.我准备开办一家超市,需要办理哪些许可证,需要多久,如何申请?
18.我们企业想投资建设医院,但是对审批设置具体要求不清楚,政府部门能够为我们提供哪些帮助?
19.办理施工许可证,请问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工伤保险缴费等证明材料需要办理时提供吗?
20.公司注销怎么办理?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提交哪些材料?
二、税务服务类(第21-35问)(9)
21.目前税务局有哪些非接触式办税渠道?
22.请问2022年1月1日后,单位发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还可以单独计税吗?
23.哪些情况下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24.请问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25.小型微利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26.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怎么办?
27.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扩围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后如何判断行业性留抵退税政策范围?
28.企业享受留抵退税后还可以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吗?
29.城镇房屋被征收(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的对象有哪些?如何减免?
30.房屋赠与,契税怎么交?房屋继承,契税怎么交?
31.企业不想经营了,如何办理注销?
32.残疾人保障金有什么优惠政策?
33.除了有工会的单位外,没有成立工会的单位也要缴纳工会经费吗?
34.发现有单位冒用我身份申报收入该怎么办?对某条收入进行异议申诉后,它还参与年度汇算吗?
35.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是什么?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三、社保服务类(第36-46问)(15)
36.哪些行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37.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能否申请缓缴?
38.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39.通过哪些渠道可以申请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业务?
40.请问下现在社保有什么减免政策,该如何申请享受?
41.单位每个月如何缴纳社保费?补缴是否有滞纳金?
42.单位需要社保缴费证明,不想出门怎么办?
43.请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正常退休?
44.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有哪些?
45.什么单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46.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是多少?
四、医保服务类(第47-56问)(19)
47.我们企业比较关心的员工刚出生小孩的医保上有什么政策可以享受?
48.我们企业从外地招聘很多员工,他们以前外地缴纳的职工医保会作废吗?
49.我们企业按规定为新入职员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他们什么时候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50.我们企业在外地有很多项目,经常会派员工到外地长期驻点工作,请问这些员工在外地能否享受医保政策?
51.我们企业有时候会被要求提供员工的医保参保缴费凭证,我们可以在网上自主打印?
52.企业的生育津贴及护理假津贴的核发基数是怎么计算的,和员工的工资有关吗?
53.我们企业有很多退休人员在外地定居,比较关心他们在异地门诊购药情况。
54.我们企业新成立不久,想了解下员工职工医保是如何住院报销的?
55.我们企业有部分男职工的配偶没有就业,他们的配偶可以享受男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吗?
56.我们企业员工去世后,他的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五、金融服务类(第57-67问)(22)
57.我们企业想要申请2021年度纾困贷款贴息,请问在哪里办理,按什么流程办理?
58.我申请了2021年度纾困贷款贴息,但是到现在一直没有拨款,请问是怎么回事?
59.我是小微企业,希望了解2022年是否有新的纾困贷款贴息政策?
60.我是中小微企业,现在有融资需求,请问如何获得融资支持?
61.我现在是一名退役军人,现在武汉市洪山区开了一家水果店,但受疫情影响,资金流转较为困难,故想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请问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最高申请的额度是多少?贴息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62.我们公司想要上市,请问政府部门是否有相关支持政策?
63.我想设立一家金融机构,请问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
64.现在企业挂牌有政策奖励吗?奖励标准是多少?
65.我是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想了解是否有针对金融机构个人的政策奖励?
66.我想创办一家股权投资企业,请问有相关政策奖励吗?
67.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银行间票据融资是否有政策支持?
六、采购服务类(第68-72问)(26)
68.怎么样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69.如何降低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交易成本?
70.对于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预算单位收到发票后支付款压减至几日?
71.我们企业想参与政府集中采购,需要到现场获取交易信息,报名参与交易吗?参与政府采购的一些资格要求,比如缴纳税收、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是否可以适当简化,避免我们企业到各个部门去开证明。
72.目前参与政府集中采购还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吗?采购文件是否可以免费提供?
七、人力资源服务类(第73-87问)(27)
73.我们企业想在洪山区申请大学生的企业社保补贴,请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74.我们企业想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社保补贴,请问拟招录哪几类人员符合做就业困难认定的标准?
75.企业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申请培训补贴,对参训对象有何要求?
76.请问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77.我们企业想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78.我是今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想在洪山区就业安居,请问洪山区有哪些好的网上就业信息发布平台?
79.我们是一家洪山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请问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职介补贴)该向哪里申请?
80.请问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是不是必须带动2人就业,怎么界定带动2人就业?
81.请问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可以直接申报吗?
82.请问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刚签了劳动合同,还没有社保缴纳记录,也能申报吸纳就业补贴吗?
83.我是一名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请问在洪山区怎么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流程是什么?
84.专业技术人员准备申报职称材料时,怎么区分业绩材料中的大、中型项目、奖项、荣誉和课题的等级以及创造的经济效益判别?
85.我是今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在洪山区找了家企业工作,请问我的学生档案可以转到洪山吗?可以的话该如何办理?
86.今年我换了份工作,请问我如何将原来托管在洪山区人力资源局的人事档案转移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
87.我是今年的高校毕业生,请问洪山区灵活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怎么申请?
八、建设服务类(第88-89问)(31)
88.建筑业企业采取告知承诺制申请企业资质有哪些要求?告知承诺制申请企业资质被核查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89.建筑业企业采取告知承诺制取得企业资质后,管理部门有哪些监督管理措施?
九、租金减免类(第90-94问)(32)
90.我们企业最近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资金紧张,请问可以申请减免租金吗?
91.我们不是直接与区属国企签署租赁合同,中间有“二房东”,是否可以享受租金减免?
92.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何认定?
93.我们承租的是央企、其他省、市国企的房屋,如何申请减免租金?
94.我们公司是不是也可以减免房租?减免几个月或减免多少金额房租?我怎样才能享受到这个减免政策?
十、文旅服务类(第95-99问)(34)
95.旅行社质保金暂退的范围、比例是多少。如果旅行社去年收到过行政处罚,还能暂退吗?
96.组织劳模疗养旅行社应该具有什么资质。旅行社如何承接各级总工会组织的职工疗养业务?
97.2022湖北体育消费券商户如何报名?
98.根据《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文化体育产业企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办文〔2017〕29号),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从事文化、体育及相关产业的项目及独立法人机构,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是什么?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扶持类别有哪些?
99.根据《武汉市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扶持若干规定》(武政规〔2019〕19号),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企业申报条件是什么?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扶持对象有哪些?
十一、商务服务类(第100-104问)(35)
100.我们企业属于新进驻洪山区的服务外包型企业,请问可以受到哪些政策方面的支持?
101.我们企业报了一个台湾的展会,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我们无法联系展会组织方,必须联系展会合作的供应商之一签订第三方代理合同,帮我们企业报名,请问这种情况还能申报境外展会的补贴吗?
102.我们企业为外贸进出口企业,想落户洪山,请问现在有什么相应的政策支持吗?
103.我们企业想做进出口业务,需要怎么办理?
104.拟从事进出口业务企业所涉相关部门的基本流程是什么样子的?
十二、交通服务类(第105-107问)(36)
105.我想咨询办理ETC走高速有哪些优惠政策?
106.公交企业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能否享受相关补贴?
107.现在疫情期间我们公司可能有从上海、安徽等重点地区来武汉送货的货车,能否正常进入武汉到公司卸货?
十三、教育服务类(第108-115问)(37)
108.新生入学、转学插班遵循的原则。
109.洪山区幼升小怎么进行信息登记?
110.2022年幼升小入学的适龄儿童指的是哪年出生的孩子?
111.在洪山区幼升小入学需要什么条件?洪山区小学入学类型是有哪几种?
112.武汉市以外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对居住证有什么要求?
113.洪山区中小学接收转学插班生的条件是什么?有何规定?
114.2022年洪山区小学入学报名和网上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15.我一家有三个孩子,大孩子已经在洪山区某校上学,老二、老三能上同一所学校吗?
十四、用地服务类(第116-119问)(39)
116.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是否增收土地价款?
117.工业项目增加容积率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118.对“零增地”技改项目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119.进行存量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的条件及调整程序?
十五、高企服务类(第120-160问)(40)
120.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
121.高新技术企业有何利好?
12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对企业技术领域有何要求?
123.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12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主要评价哪些内容?
125.每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窗口时间?
126.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是什么样的?
127.高企申报的材料包括哪些方面?
128.2022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重点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129.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什么时候启动?可以享受多少奖励资金?
130.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有什么要求?可以享受多少奖励资金?
131.洪山区有没有关于数字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相关的补贴政策?支持对象有哪些?
132.对于已经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评定的企业,洪山区有没有奖励政策?有哪些类别?支持对象分别是哪些?
133.洪山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配套奖励项目什么时候启动?奖励资金有多少?
134.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洪山区有没有配套奖励?奖励资金为多少?
135.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奖励标准为多少?
136.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申报工作什么时候启动?奖励标准为多少?
137.我是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洪山区有什么支持政策,要满足哪些条件?
138.我是一家发展比较快速的科技企业,想了解一下洪山区是否有“瞪羚企业”支持政策?如何进行申报?
139.请问对洪山区企业在科技创新平台、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投入等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如何进行申报?
140.对于同一年度新获批的不同等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如何奖励的?
141.洪山区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对合作双方近两年所开展的各类科技项目合作具体要求是什么?
142.上年度已认定的产学研平台同一合作双方今年还能申报吗?
143.洪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吸纳科技成果提升发展新动能补贴项目申报条件是什么?
144.洪山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绩效考核主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145.洪山区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和成果转化人员奖励项目“按认定的实际交易额的7%给予科研团队和对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奖励”具体是如何分配的?
146.申报洪山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库后除一次性奖励外,还可享受哪些政策?
147.软件著作权等资质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48.申报企业提档升级奖励需要提交哪些相关材料?
149.申报鼓励企业“拔尖”行动项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50.申报带宽资费补贴需提交哪些相关材料?
151.申报企业上云补贴项目需满足哪些条件?
152.什么是入库技改项目?
153.成长型工业企业融资政策标准是多少?
154.实施智能化改造并符合我市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标准的项目所指的采购目录是什么?
155.市级技改项目补贴标准是什么?
156.“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清单且纳入我市工业投资统计,在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政策项目,什么时间申报?
157.“按年度对诊断服务机构服务的企业数量、项目立项数量、项目投资额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考核年度内每个机构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政策项目在哪里申报?
158.“支持企业实施的多个技改项目归并后集中申报,每个年度内单一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政策项目,什么时间申报?
159.申报洪山区科技创新券项目是否必须是洪山区的企业?
160.不在《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的涉企保证金,是不是不能再收取(预留)了?
十六、综合服务类(第161-173问)(52)
161.我们想申报2022年度武汉市总部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何时开始申请?如何申请?
162.我们企业在洪山区注册经营,想申报2021年“武汉市和谐企业”应该如何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63.申请认定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平台)需要什么条件?何时申请?如何申请?
164.认定为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后,有何政策奖励?需提交哪些资料?如何申领?
165.我想办理企业投资备案事项,是否必须企业到窗口才能办理成功?
166.关于工商业转供电用电现在是什么政策?
167.武汉市中心城区非居民(商业)用水是多少钱?
168.武汉市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调查摸底时间?企业申报武汉市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有哪些条件?全市农作物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种业支持政策范围和内容有哪些?企业申报武汉市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的程序有哪些?
169.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的申请条件?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补贴标准?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补贴标准?
170.惠企政策中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相关问题?
171.检察院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具体有哪些措施?
172.检察院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如何保护中小微企业的财产权利?
173.检察院如何加强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对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监督?
洪山区企业服务百问百答
政务服务类(第1-20问)
1.我要注册一家公司,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章文青87672090)
答:商事制度改革,放宽企业名称登记准入,从2019年9月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湖北省全省范围内,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赋予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
申请人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和企业名称登记相关规定,确认不存在违反禁限用规则,也不存在与他人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申请人根据提示选择确认企业名称,完成系统注册登录后,填写完善相关名称事项,予以通过。
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登记时,发现企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企业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请求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纠正。
2.注册新公司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章文青87672090)
答:全面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登记服务标准,企业开办2个环节(一表申请、一窗发放)、1天内办结、零费用(免费赠送一套四枚公章)要求,自2020年8月1日起,实现企业开办程序、材料、时限标准化、规范化。其中,设立登记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实现同步办理,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构建企业网上申报、部门网上审批、证章和税控设备免费寄递,实现“全程网办”及“零见面”的企业开办新流程。
全面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如下:
①《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②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③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⑤住所使用相关文件;⑥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⑦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新注册公司可以享受免费刻章服务吗?可以线上申请吗?
(章文青87672090)
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结合我区实际,在巩固和深化企业开办“210”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洪山区将免费印章刻制服务由一套3枚增加到4枚(企业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新开办企业在免费发放实体印章时同步免费发放电子印章。
申请人线上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选择“政务免费刻章”,一并进行线上申请,同时免费提供营业执照和印章邮寄服务。
4.什么是分公司、子公司?如何区分公司和子公司?
(章文青87672090)
答: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说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公司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备独立性。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三是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四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它是独立于向它投资的母公司而存在的独立主体。子公司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资本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对子公司有控制权的公司是母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二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5.公司必须要有“监事”这个职位吗?“监事”可以由公司其他职位兼任吗?(章文青87672090)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个人。监事会应当包含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6.公司一般什么人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章文青87672090)
答:《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他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公司承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②因贪污、贿赂、侵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7.什么是企业住所告知承诺制?哪些不适用于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章文青87672090)
答: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激发市场主体创业活力,持续优化营商 环境,武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21〕19号),《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登记住所实行告知承诺制。市场主体对不涉及前置审批及安全、环保者,办理设立、变更登记时,只需提交载明住所信息的承诺书,无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租赁合同等其他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申报承诺文书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制定。
作出虚假承诺被查实、拟申报住所存在异议、使用托管机构及自建房地址等情形的,不适用住所申报承诺制。
8.告知承诺制什么是意思,我们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吗?(吴慧蓉87672328)
答: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也就是说申请办理业务的时候一张承诺书就可以代替有些申请材料。
目前我区共有告知承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24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20项,具体的事项清单大家可以在洪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看,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工伤保险缴费、施工图审查、配合违法项目处罚、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这几项材料已纳入告知承诺材料清单,企业可以提交一份承诺书代替,就无需再提交以上资料了,可以大大节省材料的准备时间。其余事项详细的办理细节大家可以在办事窗口进行咨询,窗口工作人员也会积极主动向大家推荐告知承诺办理模式。最后强调一点: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前提是需要信用良好,切忌做出虚假承诺,一旦被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有虚假承诺的,会予以处罚并纳入征信黑名单,得不偿失。
9.公司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可以写企业个性的经营范围吗?
(章文青87672090)
答: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好履行统一登记市场主体职责,就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实施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部署,使用总局统一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登记机关调用总局统一接口,提供经营范围表述查询和选择服务。企业可通过“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小程序进行经营范围查询,参考使用。商事登记窗口不会给予企业个性化的经营范围。
10.公司档案如何查询,在哪里查询?(章文青87672090)
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和利用,查询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如下:①律师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承诺书,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②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鼓励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等证件登录“武汉市企业专属空间”(http://epspace.scjgj.wuhan.gov.cn:8011/epspace/)进行线上查阅、下载;鼓励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企业基本登记信息查询。
11.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交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吗?(尹田65397002)
答:不需要,根据2020年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关于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该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申请人办理该事项需提交下列材料: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②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③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④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以上第1项、第2项为告知承诺必须提交材料,其他材料补齐期限原则上为2个月)。实行告知承诺制以后提升了企业办事效率,减少审批材料、缩减审批时限、减少企业跑动次数。
12.办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吗?(尹田65397002)
答:不需要,根据2020年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文件“市城管执法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实施告知承诺的通知”(武城管〔2020〕18号)文件精神,该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申请人办理该事项需提交下列材料:①《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申报表》;②申请人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申请人为法人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与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相关的机械设备(车辆等)资料(机械设备配备分类明细表;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垃圾运输车辆需提供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证明材料等;证明所有权或使用权资料);④固定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相关材料(证明所有权或使用权资料);⑤人员及工资花名册(人员花名册按管理、技术、一线作业人员等岗位分类提供,工资名册含五险一金缴纳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等);⑥单位规章制度(作业技术、质量和安全生产、监测管理制度);⑦申办企业与符合规定的处置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等证明合法处置去向的材料(从事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运输的申办企业需要提供该项,其他不需);以上材料纸质件与电子件各一份,纸质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其中,第1-5项和第7项为必须现场提交的材料,第6项为适用于告知承诺方式的材料。实行了告知承诺制以后,为企业简化了办事手续,真正实现服务优质、便捷、高效、满意。
13.什么项目可以减免占道、挖掘费?(熊王鑫87698025)
答:根据《市城管委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工作指南》第二条第九项:道路(含路灯、监控、交通信号等附属设施)、桥梁、隧道、排水等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和养护维修作业不纳入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费范围,由建设单位自行恢复,质量保修期1年。
14.申请审批水务相关事项需要缴费吗?(张超65397002)
答:不需要。审批水务事项全部为免费,另外根据《湖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审批专家评审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12〕4号)、《武汉市水务局行政审批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评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区制定了《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水行政许可专家评审管理办法》,企业在申请审批水务相关事项时,涉及到专家评审的,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用全部由区行政审批局承担。
15.“一业一证”属于新鲜事物,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该政策?同时能否举例说明实施此项改革后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吴慧蓉87672328)
答:“一业一证”改革是将一个行业的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该证除载明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许可项目等基础信息外,还匹配了一个二维码,扫码后所取得的行业许可信息可全部呈现,实现了行业经营“一证准营、一码覆盖”,企业在日后办事过程中无需携带多本行业许可证,只需要携带一个行业综合许可证的电子证照,为跨区经营、上网经营提供便利。
我区按照省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围绕超市、便利店、饭店、药店等24个行业,积极开展了“六个一”流程再造,设置了“一业一证”服务窗口,完成了行业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实现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一并审批、统一出件。企业在办理相关行业许可时,无需再跑多个部门,只进一个门,跑一次即可办完所有事,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省了办事时间。
例如,4月份我们为辖区内翰林幼儿园颁发了首个幼儿园行业综合许可证,一次办理了《办学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受理到出证(含特殊环节)仅用了10个工作日,对比改革前,仅《办学许可证》一项,法定时限就达9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压缩了90%,申报材料由40项减少为16项,减幅达60%,改革成效十分显著,大大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
16.现在零售连锁药店门店开办的营业面积是否还需达到80平方米和层高2.6米的规定?(李林65397212)
答: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鄂药监发〔2022〕1号)要求,零售药店营业面积和间距限制已取消。
17.我准备开办一家超市,需要办理哪些许可证,需要多久,如何申请?(李林65397212)
答:根据超市的经营范围及经营面积,一般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共卫生许可证》等证照。
根据《湖北省推进“一事联办”工作方案》要求,开超市可通过“一事联办”方式办理,即简化办事流程,提交一份材料,通过一窗受理,一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公共卫生许可证》等涉及多个部门的证照,企业群众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专区”线上申请,无需线下跑动,办理时限由最多116个工作日缩短至11个工作日,办理材料由最多56份精简至41份。且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推行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鄂市监食流〔2022〕35号),“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可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若超市的食品经营范围为“仅食品销售类”,可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最快当天可发证,在“一事联办”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例如,经一次告知和帮办指导,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保利大都会店的负责人通过湖北省政务网进行线上申报“开超市一件事”,一次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公共卫生许可证》,从申报到出证,仅用了1个工作日,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
18.我们企业想投资建设医院,但是对审批设置具体要求不清楚,政府部门能够为我们提供哪些帮助?(李林65397212)
答:由于医疗机构设置投资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涉及多个审批部门,伴随较大综合性风险。我区聚焦医疗机构设置风险,制作了《医疗机构新开办告知书》,将选址注意事项、规划、环评、消防风险、命名规范、内部布局等重点划线加粗告知。同时可根据申请人的需要,由审批部门主导,联合建设、环保等部门,提供提前介入服务,即时上门为申请人提供选址、技术规范和布局等现场指导、勘验,进行执业登记验收的提前预演,根据筹办医疗机构的类别和风险程度,聘请资深审批专家提前指导把关,及时提出修改或调整建议意见,以免造成申请人重大投资失误。
19.办理施工许可证,请问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工伤保险缴费等证明材料需要办理时提供吗?(熊王鑫87698025)
答: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条件进行精简,取消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工伤保险缴费证明等条件。对落实项目资金、防止拖欠工程款、缴纳工伤保险、保障质量安全等4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后提升了企业办事效率,减少审批材料、减少企业跑动次数。
20.公司注销怎么办理?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提交哪些材料?(章文青87672090)
答:公司注销分为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
一般注销:①办理流程:企业办理清算组备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备案公告(或报纸刊登注销公告)——公告45天,可办理企业注销登记。②提交材料:《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不再收取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简易注销: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制度,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公司清算组信息。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①办理条件: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②办理流程: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公告20天,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即到即办,即时注销。③提交材料:《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
二、税务服务类(第21-35问)
21.目前税务局有哪些非接触式办税渠道?(李红莉87686811)
答:(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可办理新办企业、纳税申报、缴税、领用发票、代开发票、打印完税凭证等多项涉税业务。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出现办税人员因病住院(隔离)或无法返汉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纳税申报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如需领用发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我要办税”-“发票领用”,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邮寄领取,无需出门,可为您免费送达。平台地址: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官网首页进入,或输入网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
(二)“码上办”远程办税平台。“武汉税务 码上办”是武汉市税务局开发上线的办税小程序平台。税务人员在线为您提供帮办和咨询服务,包括更正申报、信息报告、完税凭证打印等多项业务。平台地址:通过“武汉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武汉税务 码上办”进入办税“云端窗口”。
(三)“楚税通”手机APP。“楚税通”主要包括“首页”“办税”“服务”“我的”四大模块,支持申报缴税、发票代开、证明开具、咨询辅导等136项常用办税缴费业务功能。平台下载地址:1.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楚税通”;2.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hubei.chinatax.gov.cn)或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portal/),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包保存到手机上安装。
(四)个人所得税服务平台。个人所得税APP通过实名注册后,就能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也能实时查询自己可享受的税收优惠。下载地址: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个人所得税”。
22.请问2022年1月1日后,单位发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还可以单独计税吗?(李红莉87686811)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居民个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继续选择享受单独计税优惠政策。
选择单独计税时,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例如:小张年底取得奖金4.2万元,选择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在计算税款时,首先,用42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3500元;其次,从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中,查找35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最后,用该笔奖金收入乘以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得到应纳税额。即42000×10%-210=3990元,小张的全年奖应纳税3990元。
23.哪些情况下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李红莉87686811)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需注意: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24.请问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李红莉87686811)
答: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分为两段: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5.小型微利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李红莉87686811)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2022年第10号公告,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简称“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26.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怎么办?(李红莉87686811)
答:只要企业在预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均可以预先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即停止享受优惠,正常进行汇算清缴即可。
27.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扩围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后如何判断行业性留抵退税政策范围?(李红莉87686811)
答: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后,形成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的规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一个纳税人从事上述多项业务,以相关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加总计算销售额占比,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
28.企业享受留抵退税后还可以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吗?
(李红莉87686811)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29.城镇房屋被征收(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的对象有哪些?如何减免?(李红莉87686811)
答:城镇房屋被征收(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于被征收(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征收(拆迁)补偿款的被征收(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因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30.房屋赠与,契税怎么交?房屋继承,契税怎么交?
(李红莉87686811)
答:根据《契税法》规定,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根据房屋权属赠与签订时间来判断适用税率。对于2021年9月1日前签订的房屋权属转移合同适用于4%契税税率;对于2021年9月1日(含)之后签订的房屋权属转移合同适用于3%契税税率。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31.企业不想经营了,如何办理注销?(李红莉87686811)
答:企业(含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武汉税务码上办小程序办理注销前预检,通过【其他类】-【税务注销预检】提交工单,取得注销一次性告知书,按告知书内容准备资料,企业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个体工商户到街道税务服务站办理注销程序。企业办理完税务注销后,还需到行政审批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流程才算完结。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办理完税务注销后,还需到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流程才算完结。
32.残疾人保障金有什么优惠政策?(李红莉87686811)
答:从2020年1月1日起,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优惠执行期为3年,即2020-2022年)对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优惠执行期为3年,即2020-2022年)用人单位应据实按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3.除了有工会的单位外,没有成立工会的单位也要缴纳工会经费吗?(李红莉87686811)
答:已经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应缴纳工会经费,未成立工会的上述单位应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工会筹备金的范围包括:开业或设立满六个月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
34.发现有单位冒用我身份申报收入该怎么办?对某条收入进行异议申诉后,它还参与年度汇算吗?(李红莉87686811)
答:您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发现有单位冒用您的身份申报了收入,您可以就冒用身份申报收入情况进行申诉,税务机关将对您的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您反馈核实情况。需要提醒的是,您在申诉时,需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如果进行虚假申诉导致少缴税款,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只要您确认并承诺该笔收入确实非您所有,暂不并入年度汇算。
35.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是什么?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李红莉87686811)
答: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属于纳税信用等级参评范围(非企业性单位、非独立核算的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个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未纳入评价范围)。
纳税信用等级设A、B、C、D、M五类。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M级为新设立企业、全年无主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在发票领用、项目招标、资质审核、信用贷款等很多方面都具有优势,纳税人应予以重视。
三、社保服务类(第36-46问)
36.哪些行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彭桃13517289632)
答: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精神。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新增了17个困难行业。
即: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以上17个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在2022年出现1个月以上亏损的,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37.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能否申请缓缴?
(彭桃13517289632)
答:我市在2022年出现1个月以上亏损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均可参照执行。
38.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彭桃13517289632)
答:为方便企业办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对生产经营困难、所属行业类型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在申请缓缴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缓缴申请及书面承诺后,按程序办理缓缴业务。单位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39.通过哪些渠道可以申请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业务?
(彭桃13517289632)
答:(一)网上办。单位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按照操作提示办理缓缴业务。因湖北省社保信息系统于2022年6月22日18:00至7月25日8:30停机,停机期间参保单位可暂缓办理缓缴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再线上补办申请缓缴6、7月份社会保险费的业务,不计征滞纳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二)邮件办。停机期间,参保单位需申请暂缓缴纳的,也可通过邮件办理。具体为:单位将《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发至洪山社保处邮箱hssb87223125@163.com,社保经办机构先行受理,待全省社保信息系统切换工作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社保经办机构再行补录缓缴信息。
(三)线下办。停机期间,参保单位需申请暂缓缴纳的,除邮件办外,也可通过线下办理。具体为:单位携带《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盖章版前往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缓缴业务,社保经办机构先行受理,待全省社保信息系统切换工作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社保经办机构再行补录缓缴信息。
40.请问下现在社保有什么减免政策,该如何申请享受?
(彭桃13517289632)
答: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 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文,继续延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按单位原费率减免50%;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缴费费率由0.5%降至0.3%。单位现在缴纳社保费的费率已是下降后的费率,该减免政策无需单位申请,免审即享。
41.单位每个月如何缴纳社保费?补缴是否有滞纳金?
(彭桃13517289632)
答:1、用人单位每月需自主申报缴纳社保费用,即:每月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本单位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并在申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手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实行“全月办理”,即:经办服务大厅渠道实行全月所有工作日办理,网上办理渠道实行全月全日办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统一生成全市参保单位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自主申报当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逾期未申报的,后续由参保单位按规定办理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
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需按日加征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征的滞纳金不超过本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总额)。
42.单位需要社保缴费证明,不想出门怎么办?(彭桃13517289632)
答:单位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足不出户在线打印社保证明。
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单位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首页,找到湖北省特色服务,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第二步:点击“社保电子证明”,继续点击“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养老待遇证明”为本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情况。
第三步:进入查询界面,以下为注意事项:
1、点击“险种选择”,须分险种打印;“时间选择”可根据需要确定;
2、直接点击“查询”,下方显示该时段内所有参保人员信息,也可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单个人员;
3、在左下方勾选打印人员,点击“箭头”将其转移到确认框,确认后点击“预览”;
4、预览无误后点击“打印”,人员有误则“返回选择”;
5、打印文件为PDF格式,自带电子章。
《湖北省社保证明(单位专用)》主要为职工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含其他单位或个人窗口参保缴费记录)。如需查询了解员工社保缴费明细,则可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统计服务”—单位查询服务—单位综合信息查询—“征缴相关”或“单位参保人员查询”模块,查询单位缴费信息、单位缴费明细、工资申报信息、征集信息、到账信息、人员信息等。
43.请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正常退休?(袁媛18171261101)
答:办理正常退休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年满60周岁、管理技术岗女职工或灵活就业女性年满55周岁(其中,具有原国有集体企业正式职工身份的灵活就业女性可自愿选择50或55周岁),生产操作服务岗女职工年满50周岁且随单位缴费年满10年;
2.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44.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有哪些?(张勇18062620235)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保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45.什么单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张勇18062620235)
答: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46.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是多少?(张勇18062620235)
答: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四、医保服务类(第47-56问)
47.我们企业比较关心的员工刚出生小孩的医保上有什么政策可以享受?(陈赟87223106)
答:首先,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新生儿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时,免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出生次年按我市规定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其次,出生90日及以内办理了参保登记或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48.我们企业从外地招聘很多员工,他们以前外地缴纳的职工医保会作废吗?(陈赟87223106)
答:武汉市外流动就业人员(含经批准实行行业、企业医疗保险内部统筹的单位职工)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其在外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计入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但是需要员工办理医疗保险转入业务。
49.我们企业按规定为新入职员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他们什么时候可以享受报销待遇?(陈赟87223106)
答: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个月后,职工和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参保单位职工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
50.我们企业在外地有很多项目,经常会派员工到外地长期驻点工作,请问这些员工在外地能否享受医保政策?
(陈赟87223106)
答:对于这类长期在外地工作的员工可以为其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以直接进行结算医疗费用。此外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职工可在派驻地生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1.我们企业有时候会被要求提供员工的医保参保缴费凭证,我们可以在网上自主打印?(陈赟87223106)
答:如果是企业经办人,可以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登录经办人账户后打印员工的医保参保缴费凭证。
如果是员工个人,可以登录湖北政务网,进入医保服务专区,在专区的个人权益中选择进入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凭证模块打印自己的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凭证。当前湖北省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凭证(个人专用)仅支持单次查询打印24期缴费状态。
52.企业的生育津贴及护理假津贴的核发基数是怎么计算的,和员工的工资有关吗?(陈赟87223106)
答:(1)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或护理假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据实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缴费金额与应缴费金额产生的待遇差额由用人单位负担。
(4)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5)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53.我们企业有很多退休人员在外地定居,比较关心他们在异地的门诊购药的情况?(陈赟87223106)
答:当前武汉市医保已开通省内、跨省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定点联网医药机构进行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无需异地就医备案。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金额。
54.我们企业新成立不久,想了解下员工职工医保是如何住院报销的?(陈赟87223106)
答:职工住院: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6%,个人自付比14%;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9%,个人自付比例11%;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个人自付比例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个人自付比例8%。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是职工个人自付比例的80%。
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住院治疗,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
55.我们企业有部分男职工的配偶没有就业,他们的配偶可以享受男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吗?(陈赟87223106)
答: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分娩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产前检查费用。其中生育分娩医疗费包括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
56.我们企业员工去世后,他的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陈赟87223106)
答: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资金划入其继承人个人账户;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资金一次性支付其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资金纳入统筹基金。
五、金融服务类(第57-67问)
57.我们企业想要申请2021年度纾困贷款贴息,请问在哪里办理,按什么流程办理?(何思延18607162386)
答:一图读懂纾困贷款贴息新流程
58.我申请了2021年度纾困贷款贴息,但是到现在一直没有拨款,请问是怎么回事?(何思延18607162386)
答:我区2021年度纾困贷款贴息第一期申报已经全部拨款完毕。如果您没有收到相关贴息款项,请登录新版汉融通平台(https://hrt.wuhan.gov.cn),注册并认证后,合并所有申报贷款项目并提起申请,具体流程见《一图读懂纾困贷款贴息新流程》。若对具体政策仍有问题,可以拨打图中区金融办电话87678337咨询。
59.我是小微企业,希望了解2022年是否有新的纾困贷款贴息政策?
(何思延18607162386)
答:根据《武汉市加大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若干措施》武政规〔2022〕9号第十条相关规定,2022年全市将对制造、建筑、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贷款(含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给予180个基点(BP)的贷款贴息,贴息期限最长6个月,其中制造业企业给予纾困贴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个体工商户不超过5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区各负担50%。已享受中央、省、市其他贴息政策的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细则正在制定中,预计近期将会在全市范围公布。
60.我是中小微企业,现在有融资需求,请问如何获得融资支持?
(何思延18607162386)
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可以通过87678343联系区金融办,或者联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区域发展办填写《洪山区融资需求表》,我办将逐一对接相关企业,核实其融资需求,并联系相关银行开展一对一对接工作。另外,我区金融办将不定期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届时将邀请多家银行、武汉融资担保公司等相关机构,服务企业融资需求。
61.我现在是一名退役军人,现在武汉市洪山区开了一家水果店,但受疫情影响,资金流转较为困难,故想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请问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最高申请的额度是多少?贴息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曹鑫宇87750860)
答:根据《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认定办事指南》(2022年1月)文件的要求,申请的条件是劳动年龄内在武汉市洪山区依法开办的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的,并且本人不能在其他企业缴纳社保,对于申请人的个人征信还规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根据文件要求,申请的最高额度是20万元。贴息标准是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62.我们公司想要上市,请问政府部门是否有相关支持政策?
(何思延18607162386)
答:在市级政策方面,根据《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武政规〔2021〕8号),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和税务登记的生产经营地址在我市的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在中国证监会签署备忘录的国家或者地区的交易所上市且境外上市募集的资金80%以上投放在我市或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址迁入我市的上市公司,可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奖励。
奖励分阶段拨付:
第一阶段: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到湖北证监局首次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的,奖励100万元,每家企业报辅奖励仅享受一次;
第二阶段:企业在湖北证监局完成辅导评估验收,中国证监会或沪深北交易所正式受理其首次申请上市发行材料的,奖励200万元,每家企业奖励仅享受一次;第三阶段:企业在主板、创业板和科创板等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奖励500万元。企业前期分阶段奖励合计未达到800万元的,在本阶段补齐奖励至800万元。
企业在境外上市的,一次性奖励600万元。
将上市公司迁入我市的,境内上市企业奖励800万元、境外上市企业奖励600万元,奖励不重复计算。企业境内外上市最高奖励800万元,若企业在境内、境外均实现上市,则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在前期市区奖励基础上补足差额部分,奖励不重复计算。
在区级政策方面,根据《洪山区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洪政规〔2021〕4号),我区政府对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科创板种子”企业有效期内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按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利息补贴(与市、区等其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累计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年度。
对洪山区内的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科创板种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原则上不超过5人),按年度个人税前薪酬不超过6%的比例给予奖励,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年度。
63.我想设立一家金融机构,请问是否有相关政策支持?
(何思延18607162386)
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8号)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总部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新设立或新迁入金融业持牌专营机构。对多级地区总部,只奖励最高一级。
奖励标准:总部金融机构按照实收资本规模2%的比例,单家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下同)。金融业持牌专营机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按照营运资金2%的比例,单家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64.现在企业挂牌有政策奖励吗?奖励标准是多少?
(何思延18607162386)
答: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的生产经营地址在我区且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新三板挂牌奖励100万元,进入创新层后再奖励100万元;对挂牌同时直接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奖励200万元。企业后期成功转板或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按照上市标准补齐差额。
企业完成股份改制并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四板)挂牌的我市企业,可申请挂牌奖励20万元。申请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实收资本300万元以上,在武汉市办理注册登记且纳税满1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涉金融一般(严重)失信人名单;2019年以来至少有1个纳税年度在我市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和超过40万元。
65.我是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想了解是否有针对金融机构个人的政策奖励?(何思延18607162386)
答: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各类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自注册次年起(时间计算方式同第二条),连续3年按照不超过个人税前薪酬8%的比例给予奖励,单家机构每年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对现有在汉金融机构当年实现利润达到10亿元以上且增长超过8%的,按照高管个人税前薪酬4%—8%的比例给予奖励,单家机构每年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对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执业资格证书后在我市金融系统全职工作满2年的金融从业人员(奖励资金由其所在金融机构代为申请,存在多级地区总部的,由市一级地区总部代为申请,金融机构仅可为在职人员申请奖励)。每人可申请2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取多个证书的不重复奖励。
66.我想创办一家股权投资企业,请问有相关政策奖励吗?
(何思延18607162386)
答:工商注册在汉并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或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包含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下同)或其委托管理人,自登记或备案之日起1年内在汉产生投资的,可向注册地金融主管部门申请奖励。申报奖励前,股权投资企业应与委托管理人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其中之一为奖励资金申报受益主体(设立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其管理的各只基金应通过基金合伙人会议决议达成一致意见,认定奖励资金申报受益主体)。奖励金额参照股权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金额。具体补贴标准可向区金融办咨询,咨询电话87678337。
67.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银行间票据融资是否有政策支持?(何思延18607162386)
答:对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银行间票据融资的在汉企业,每年按照实际融资额2‰的比例,给予单家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六、财政服务类(第68-72问)
68.怎么样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彭聪87406834)
答: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具体预留方式在政府采购文件及公告中列示。
69.如何降低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交易成本?(彭聪87406834)
答:洪山区从今年7月份开始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标,免收报名费、采购文件工本费,减少打印包装开支等费用,实现不见面招标,节约供应商往返时间,同时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货物、服务类不允许收取质保金,工程类质保金控制在1.5%以内,进一步节约供应商资金和时间成本。
70.对于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预算单位收到发票后支付款压减至几日?(彭聪87406834)
答: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71.我们企业想参与政府集中采购,需要到现场获取交易信息,报名参与交易吗?参与政府采购的一些资格要求,比如缴纳税收、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是否可以适当简化,避免我们企业到各个部门去开证明。
(李开喆87673053)
答:我区政府集中采购交易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企业可以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查看采购公告,获取政府集中采购交易信息,办理武汉市统一的政府采购CA钥匙(办理流程详见网站首页CA办理注意事项)即可线上参与采购项目,完成交易项目登记和投标,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和时间成本。
按照国家和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应减尽减”的原则,洪山区政府集中采购已全面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制,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是否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等证明材料,书面承诺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减轻供应商隐形负担,提高供应商参与便利度。
72.目前参与政府集中采购还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吗?采购文件是否可以免费提供?(李开喆87673053)
答:根据湖北省《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和武汉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新版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精神,对所有参与政府集中采购的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参与洪山区政府集中采购的企业可以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取得武汉市统一的政府采购CA钥匙(办理流程详见网站首页CA办理注意事项)即可在线编辑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签章上传,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及采购文件文本费。
人力资源服务类(第73-87问)
73.我们企业想在洪山区申请大学生的企业社保补贴,请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易卫红87750860)
答: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相关社会保险补贴信息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办〔2015〕21号)、《关于武汉市社会保险补贴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函〔2016〕28号)等文件规定,针对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企业需要满足①是小微企业(在《小微企业名录》能查到)②税务关系在洪山区;二是招录大学生需要满足①是大专以上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②是最高学历为毕业两年内(以毕业证上的时间作为毕业时间);三是二者关系需要满足①是该企业当年招录②是企业与招录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③进行单位就业登记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登记地点在区人资局302办公室)。
74.我们企业想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社保补贴,请问拟招录哪几类人员符合做就业困难认定的标准?(易卫红87750860)
答: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16〕51号)等文件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以下9类人员符合就业困难认定的对象: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简称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75.企业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申请培训补贴,对参训对象有何要求?(李小刚87292935)
答:参训对象的要求:一是公司高层领导之外的技能类岗位职工;二是须与参训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参训企业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76.请问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曹鑫宇87750860)
答:就业困难人员需先在社区或人社部门做困难人员认定,然后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77.我们企业想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曹鑫宇87750860)
答:根据《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武劳就管〔2021〕20号)文件的要求,在武汉市洪山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的条件和标准是2021年4月-2022年12月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78.我是今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想在洪山区就业安居,请问洪山区有哪些好的网上就业信息发布平台?(王艳霞87382705)
答:您可以关注湖北公共招聘网和“洪山大学之城”、“学城洪山”微信公众号。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将在以上平台不定时举办网上招聘会、直播带岗等招聘活动,发布企业招聘岗位供求职者挑选。
79.我们是一家洪山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请问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职介补贴)该向哪里申请?(王艳霞87382705)
答:洪山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介劳动者到我市用人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提交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实际推荐就业人数给予人力资源机构6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80.请问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是不是必须带动2人就业,怎么界定带动2人就业?(付佳玉87382705)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现将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大学生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必须带动2人就业。申报补贴时提供初创组织与带动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即可。
81.请问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可以直接申报吗?
(付佳玉87382705)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规定,必须先申请过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企业,在初创组织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才可以申请“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82.请问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刚签了劳动合同,还没有社保缴纳记录,也能申报吸纳就业补贴吗?(付佳玉87382705)
答:不能。根据《关于做好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第二条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83.我是一名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请问在洪山区怎么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流程是什么?(胡龙彪87850859)
答: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至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人才交流中心。待区职改部门审核后,报送至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参加评审。
84.专业技术人员准备申报职称材料时,怎么区分业绩材料中的大、中型项目、奖项、荣誉和课题的等级以及创造的经济效益判别?
(胡龙彪87850859)
答:申报人员所完成项目,其项目角色需有佐证资料,对应省职改办发布文件中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项目的“大、中型”属性,由各主管部门按行业标准判别、奖项、荣誉和课题的等级判别。经济效益需有证明材料作为判别依据(如:财务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其他具法律效力的证明)。
85.我是今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在洪山区找了家企业工作,请问我的学生档案可以转到洪山吗?可以的话该如何办理?
(吴波87292933)
答: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到洪山企业工作,可以将人事档案转移到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人才交流中心。正常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办理:由所在单位人事专员携带与该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凭据到区人力资源局人才服务窗口申请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然后由高校根据调档函提示要求将毕业生档案发送到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人才交流中心。此项业务也可以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申请。
86.今年我换了份工作,请问我如何将原来托管在洪山区人力资源局的人事档案转移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吴波87292933)
答:人事档案存放在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人才交流中心的流动人才,可以向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然后携调档函、身份证到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人才交流中心窗口办理人事档案调档申请。同时,也可以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调档申请,全程网办减少办事时间成本。
87.我是今年的高校毕业生,请问洪山区灵活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怎么申请?(付佳玉87382705)
答:在洪山区灵活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每人每年不超过15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2年的补助。高校毕业生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12个月内,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携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向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
八、建设服务类(第88-89问)
88.建筑业企业采取告知承诺制申请企业资质有哪些要求?告知承诺制申请企业资质被核查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徐惠87805019)
答: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必须是洪山区,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提供法人承诺书,在政务网上面提出申请后直接上报到市城建局。申报资质类别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要求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财务报表、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和发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准备材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原件)
(2)企业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首次、增项申请企业提供)、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或职称证、社保缴纳情况;
(3)经省部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首次、增项申请企业提供)
(4)有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首次、增项申请企业提供);
(5)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首次、增项申请企业提供);
(6)企业主要人员资质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7)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首次、增项申请企业提供);
(8)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首次、增项申请企业提供);
(9)安全生产许可证(升级、增项申请企业提供);
(10)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包括总包单位中标通知书)(升级申请企业提供);
(11)工程项目合同(包括总包单位合同)(升级申请企业提供);
(1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视情况去工程总承包单位,请总承包单位协助核查总分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升级申请企业提供);
89.建筑业企业采取告知承诺制取得企业资质后,管理部门有哪些监督管理措施?(徐惠87805019)
答:管理部门将进行抽查核查,要求被检查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有关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和考核或者培训合格证书。有关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文件。监督管理部门将监督检查情况结果予以记录。
九、租金减免类(第90-94问)
90.我们企业最近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资金紧张,请问可以申请减免租金吗?(梁佩87408925)
答:2022年,如果您是承租了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免除2022年3个月房屋租金,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2022年被列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的,减免6个月租金。
91.我们不是直接与区属国企签署租赁合同,中间有“二房东”,是否可以享受租金减免?(梁佩87408925)
答:国有房屋存在转租情形的,需按照穿透式原则将房屋租金减免措施落实到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户。区属国企根据与转租方的合同约定,对转租方实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确保转租方将国有房屋租金减免额度全部惠及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户。
92.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何认定?(梁佩87408925)
答: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原则上第三产业均可视为服务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关于个体工商户界定,参考《个体工商户条例》。
93.我们承租的是央企、其他省、市国企的房屋,如何申请减免租金?
(梁佩87408925)
答:对于出租方为上述主体的情况,由出租方(央企、其他省、市国企)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其他省、市国资委有关减租政策对实际承租方进行减免。
94.我们公司是不是也可以减免房租?减免几个月或减免多少金额房租?我怎样才能享受到这个减免政策?(高宜87463791)
答:按照减免政策,如果你是在2022年度内承租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享受房租减免。如何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213号》有关规定确定。
2022年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6个月,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房租。洪山区按照文件规定执行2022年度全年减免3个月(年度租期不满一年的按相应承租月份折算后进行减免)房租,如下半年突发疫情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则再减免3个月房租。
减免政策执行由出租方(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主动与承租户(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接,按照承租合同直接签订减免协议。
十、文旅服务类(第95-99问)
95.旅行社质保金暂退的范围、比例是多少。如果旅行社去年收到过行政处罚,还能暂退吗?(胡征87374029)
答:质保金暂退的范围是注册、税收在洪山区的旅行社。旅行社质保金暂退的比例为100%,全退。收到过行政处罚的旅行社如果履行完行政处罚,可以暂退。
96.组织劳模疗养旅行社应该具有什么资质。旅行社如何承接各级总工会组织的职工疗养业务?(何军雄18908635650)
答:组织劳模疗养旅行社应该正常经营,信用良好,鼓励在洪山区的旅行社参与,具体以区总工会的方案为准。会搭建各旅行社与工会的桥梁,将经营良好的旅行社名单推荐给工会,以此帮助旅行社承接各级总工会组织的职工疗养业务。
97.2022湖北体育消费券商户如何报名?(黄琦87376561)
答:体育商户采取由支付宝、云闪付平台圈选或向支付宝、云闪付两家平台自主报名的方式,经市州体育部门审核后,即可参与“惠动湖北”体育消费券活动。支付宝咨询电话:95188,云闪付咨询电话:95516。
98.根据《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文化体育产业企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办文〔2017〕29号),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从事文化、体育及相关产业的项目及独立法人机构,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是什么?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扶持类别有哪些?(黄琦87376561)
答:申报条件是在洪山区注册成立并实际办公1年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税务注册登记地在洪山区。且为洪山区文化、体育产业单位名录库入库单位。申报时间可参考每年10月份在洪山区文化产业工作群(QQ群号:667962041)、洪山区体育产业协会工作群(QQ群号:234415498)发布的申报指南。扶持类别有项目补贴、项目奖励、会展补助、示范园区(基地)奖励等。
99.根据《武汉市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扶持若干规定》(武政规〔2019〕19号),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企业申报条件是什么?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扶持对象有哪些?(黄琦87376561)
答:申报条件是申报年度前2年内在武汉市注册落户的新引进(或新设立)文化企业。申报企业须在本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承诺在本市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且不减少注册资本。申报时间参考武汉市委宣传部在每年上半年对各区发布的申报通知,区文旅局会在第一时间在洪山区文化产业工作群(QQ群号:667962041)予以发布。扶持对象有新引进(或新设立)的互联网文化企业、新引进(或新设立)的上一轮融资达5亿且估值达10亿的文化企业、设立规模3亿元以上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重大文化产业活动(论坛、展览、会节等)、新引进(或新设立)的影视文化企业摄制的影视作品等。
十一、商务服务类(第100-104问)
100.我们企业属于新进驻洪山区的服务外包型企业,请问可以受到哪些政策方面的支持?(胡 风87678144)
答:我区的服务外包型企业只要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行注册并上传每年所有的服务外包合同,经过区级初审市级复审通过之后形成合同执行额数据,每年市局会根据审批通过的合同执行额数据按照一定比例拨付服贸专项资金,并且新设企业若有实际服务外包执行额,将额外奖励1万元,若有实际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将额外奖励2万元。
101.我们企业报了一个台湾的展会,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我们无法联系展会组织方,必须联系展会合作的供应商之一签订第三方代理合同,帮我们企业报名,请问这种情况还能申报境外展会的补贴吗?
(胡 风87678144)
答:关于在洪山区申报境外展会补贴的企业应符合1、原则上需在洪山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如: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从事项目的专业人员和实施条件。其中:大型外贸企业是指年度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贸企业;中小外贸企业则是年度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下的外贸企业。3、据权威的官方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平台发布的数据,申报单位近五年在商务、海关、出口退税、外汇等外经贸领域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4、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未拖欠应缴还财政性资金。5、申报项目未获得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根据以上几个条件来看,贵公司只要能提供相对应的展位合同复印件及展位费发票,是可以正常申报境外展会补贴的。
102.我们企业为外贸进出口企业,想落户洪山,请问现在有什么相应的政策支持吗?(胡 风87678144)
答: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文件《洪山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洪政规〔2021〕1号文,对新设立的符合洪山产业发展的外向型产业项目,经区主管部门认定,对本区进出口实绩贡献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的,按照每1美元0.02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于存量外向型企业,根据对本区进出口实绩贡献的增量,按照每1美元0.01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03.我们企业想做进出口业务,需要怎么办理?(胡 风87678144)
答:1.希望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应保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2.在市民之家商务局窗口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3.对外贸易经营者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104.拟从事进出口业务企业所涉相关部门的基本流程是什么样子的?(胡 风87678144)
答: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商务部门→3、海关部门→4、电子口岸部门→5、外汇管理部门→6、税务部门
(联系人:胡风87678144)
十二、交通服务类(第105-107问)
105.我想咨询办理ETC走高速有哪些优惠政策?(郑斌87201875)
答: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大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9号)文件要求,降低运输车辆通行费。对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既有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106.公交企业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能否享受相关补贴?
(郑斌87201875)
答: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大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9号)文件要求,2022年,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落实中央财政购置补贴政策,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且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此项政策由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及武汉市公交集团具体执行。
107.现在疫情期间我们公司可能有从上海、安徽等重点地区来武汉送货的货车,能否正常进入武汉到公司卸货?(郑斌87201875)
答: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2〕113号)文件要求,支持交通物流体系建设。洪山区高速公路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建立区领导包保、处级干部驻点、区城管局牵头多单位协同的工作机制,武昌收费站、白沙洲收费站疫情防控检查点严格执行商贸物流保通保畅的要求,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车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货车,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现场进行消杀后由转运公司和现场保安人员共同押运卸货,卸完货后押运返回高速。
十三、教育服务类(第108-115问)
108.新生入学、转学插班遵循的原则(易春薇87210086)
答:1.严格控制不足龄入学登记原则:不足龄儿童不能入学;2.严格控制未交房、未入住入学登记原则:住房不是入学登记条件,适龄儿童有洪山户籍或监护人有洪山区居住证是缺一不可的条件。3.严格实行有效居住证入学登记原则。武汉市以外户籍人员需提供正式的洪山区有效居住证(“正在办理”的派出所纸质回执单不能作为入学登记条件);4.严格实行转学插班需有空余学位原则。转学插班全部统筹安排。洪山区同一片区不转学;区内一般不转学。中途转学不保障对口。
109.洪山区幼升小怎么进行信息登记?(易春薇87210086)
答:洪山区小学新生在微信公众号(洪山教育)上登记。
110.2022年幼升小入学的适龄儿童指的是哪年出生的孩子?
(易春薇87210086)
答:2022年入学的适龄儿童为2022年8月31日(含)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之间出生的孩子。所有学生实行全国电子注册学籍,不足龄的孩子不能在国网上注册学籍(不足龄儿童不能入学)。
111.在洪山区幼升小入学需要什么条件?洪山区小学入学类型是有哪几种?(易春薇87210086)
答:1.新生入学在满足年满6周岁的前提下,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本人具有洪山区户籍;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洪山区有效居住证;
(3)监护人符合“大学生落户”政策,户籍落户于洪山区。
2.入学类型: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
(1)对口入学:
①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本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②房屋被拆迁的原户籍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被拆迁后迁入户籍地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2)统筹安排入学:
①监护人持有居住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并持有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②仅本人户籍在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③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④监护人符合“大学生落户”政策户籍迁入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⑤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
⑥符合洪山区对口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的适龄儿童将纳入统筹安排入学范围。
112.武汉市以外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对居住证有什么要求?
(易春薇87210086)
答:武汉市以外户籍学生入学登记,其监护人必须持已办理的正式有效居住证,才可以办理入学登记(统筹入学)。办理入学登记报名时,单凭一张“正在办理”的派出所受理回执单,不能作为居住证入学登记凭证,不能办理入学登记。武汉市以内、洪山区以外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由于无法办理居住证,所以必须在户籍地申请入学。
113.洪山区中小学接收转学插班生的条件是什么?有何规定?
(易春薇87210086)
答:1.洪山区中小学接收转学插班生的条件:
(1)学生本人具有洪山区户籍;
(2)学生本人非洪山区户籍,但监护人持有洪山区有效居住证
(3)监护人符合“大学生落户”政策,户籍落户于洪山区。
2.洪山区内大多数中小学学位紧张,按教育教学安排,转学插班登记申请时间为每年一次,一般安排6月登记、秋季入学。洪山区同一片区,区内一般不转学。中途转学不保障对口。
114.2022年洪山区小学入学报名和网上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易春薇87210086)
答:(1)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非武汉市户籍监护人需持有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
(2)房产证件及房查编号。
(3)适龄儿童出生证。
(4)适龄儿童健康手册(俗称“打疫苗本”)
(5)其他证件。
115.我一家有三个孩子,大孩子已经在洪山区某校上学,老二、老三能上同一所学校吗?(易春薇87210086)
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同一学段的孩子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第一个孩子入学时未择校。如果大孩是择校入学,二、三孩则不能享受此政策。
十四、企业用地服务类(第116-119问)
116.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是否增收土地价款?(余莲87225907)
答: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中小企业利用已出让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117.工业项目增加容积率如何办理用地手续?(余莲87225907)
答: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工业用地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多层厂房、实施厂房改造加层或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而提高容积率的,按照工业项目办事不出辖区的原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查后,报辖区政府核发调整批复,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对“零增地”技改项目的扶持政策有哪些?(李葱碧87225933)
答: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零增地”技改项目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率不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对符合城乡规划审批要求、在原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改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119.进行存量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的条件及调整程序?
(李葱碧87225933)
答:需具备的调容条件:l.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2.符合国土空间规划;3.不改变工业用途;4.符合园区产业导向和项目准入类型;5.达到安全、环保等行业要求。需履行的调整程序:1.工业企业提出调整申请;2.园区管委会结合项目准入进行初审,征求区科经、发改、规划、环保等部门意见后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容积率调整程序;3.委托开展用地规划空间论证(含城市设计、建筑三维空间效果分析);4.组织开展专家评审;5.进行项目公示(现场、网站、报纸);6.提交区土资(规划)委会研究审议;7.区人民政府下达容积率调整批复。
十五、高新技术服务类(第120-160问)
120.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朱洁87374280杨杰87374372)
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国家高企工作指引2016》,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121.高新技术企业有何利好?(朱洁87374280杨杰87374372)
答:一次性奖励资金。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2〕5号)文件精神,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变为: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市、区各承担50%;降低企业所得税,由原来的25%变为15%。
12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对企业技术领域有何要求?
(朱洁87374280杨杰87374372)
答:国家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大技术领域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123.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朱洁87374280杨杰87374372)
答: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满足八个条件,其中八个条件中企业创新能力评价通过4项指标来进行评价,满足相应要求才能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五年独占许可不算);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5.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主要评价哪些内容?
(朱洁87374280杨杰87374372)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主要评价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具体评分细则可参考相关文件资料: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1 | 知识产权 | ≤30 |
2 |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 ≤30 |
3 |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 ≤20 |
4 | 企业成长性 | ≤20 |
125.每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窗口时间?
(朱洁87374280杨杰87374372)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每年申报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以省认定办印发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为准,一般情况下为每年的5月份—9月份。
126.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是什么样的?
(朱洁87374280杨杰87374372)
答:主要包括注册、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审等相关环节,具体如下:
(一)网上注册
1.“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进行法人账号注册登记,注册完成后须进行实名认证。完成认证后进入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完善注册时间、所属区域等信息。
2.“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企业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完成湖北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
(二)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检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我已阅读并承诺”后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在线提交。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请确保“湖北政务服务网”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与“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企认定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一致。
(三)审核推荐
洪山区科经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实地核查工作,重点实地了解申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等情况。
(四)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审
市科技局负责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通过报省认定进行专家综合评审等流程,通过后向国家火炬中心报备。
127.高企申报的材料包括哪些方面?
(朱洁87374280杨杰87374372)
答:每年省认定办发布申报通知时都会明确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样式,一般情况下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等材料,每个材料都有具体的要求。
128.2022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重点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朱洁87374280杨杰87374372)
答:1.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上一年度12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表、支付工资凭证等。也就是说未缴纳社保人员不能作为在职人员,只可作为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体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兼职人员需提供工资表、工资支付银行回单等工资证明凭证,科技人员名单表按照最新样式提供,需填写入职时间。
2.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所列项目数量、金额应与向税务机关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一致,存在差异的,须提供说明材料。
3.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代表性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类发票总额超过收入总额60%的原始凭证等证明材料,能充分支撑所归集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应该真实合理、数据详实,应充分论证在每个项目中所获得的技术服务收入与所提供知识产权的相关性。
4.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企业全部知识产权为当年获得,无法对近一年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起支撑作用;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须详实,应提供能够反映其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不要仅提供证书复印件;已用Ⅱ类知识产权,仅可作为PS/RD/科技成果关联等。
5.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通常由科技成果的技术材料和转化效果材料两部分构成。科技成果的技术材料可包括知识产权相关资料,如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效果材料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可包括如成果鉴定报告、技术合作合同、测试检测报告、查新报告、新产品证书、新工艺流程图、新技术鉴定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技术研发资料、产品测试报告、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应详实,不得仅有转化效果材料或仅提供销售合同、发票。
6.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充分、有逻辑性,应针对评价标准逐项提供;提供的制度、规范材料不得模板化,不得缺少其执行、落实情况材料;产学研证明材料须真实、详细。
除以上问题之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还需注意哪些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申报企业实地核查效率,建议申报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填报的办公地址须是实际开展办公活动的地址;为便于联系,建议网上填报的联系方式为企业真实可用的联系方式(法人和联系人)。
129.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什么时候启动?可以享受多少奖励资金?(李广威87374326)
答:洪山区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一般于每年10月启动。对小微工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获得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的,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50%给予贴息,根据年度预算资金控制额度,每年分别最高贴息金额15万元、50万元。
130.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有什么要求?可以享受多少奖励资金?(李广威87374326)
答:在我市具备优势的产业领域,鼓励领军企业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综合考虑接入企业数量、新增注册量、日均解析量等指标,对服务企业效果好的二级节点择优予以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形成多层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对获评国家“双跨”(即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特色明显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根据服务企业效果择优予以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根据服务企业效果,择优对第三方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131.洪山区有没有关于数字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相关的补贴政策?支持对象有哪些?(李广威87374326)
答:有,根据《关于支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建设若干政策》(洪政规〔2021〕2号)精神,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拟定了洪山区2022年“5G+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申报指南,支持对象为经洪山区政府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单位。
132.对于已经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评定的企业,洪山区有没有奖励政策?有哪些类别?支持对象分别是哪些?(李广威87374326)
答:有,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1〕5号)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经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研究,2022年洪山区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分为奖励类和补助类两种类别。奖励类支持对象为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规上工业企业及服务机构,补助类支持对象为获市级(含)以上部门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和省、市数字经济产业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
133.洪山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配套奖励项目什么时候启动?奖励资金有多少?(李广威87374326)
答:2022年洪山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配套奖励项目于4月启动,为鼓励“5G+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实施,对企业承担的国家高质量发展重大招投标项目,按国家拨付资金的15%同步给予配套,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134.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洪山区有没有配套奖励?奖励资金为多少?(李广威87374326)
答:有,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35.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奖励标准为多少?
(李广威87374326)
答:根据《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武政规〔2021〕5号)文件精神,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市级奖励标准提高到20万元。区级配套奖励20万元。
136.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申报工作什么时候启动?奖励标准为多少?(李广威87374326)
答:2022年4月启动,企业2021年产值较2020年增幅达到一定比例(以区级统计部门认定数据为准,下同),对超过50亿元(含)且年产值增幅达到10%、15%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2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10—50亿元(含10亿元)且年产值增幅达到10%、2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5万元、5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4—10亿元(含4亿元)且年产值增幅达到15%、25%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1—4亿元(含1亿元)且增幅超过50%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15万元。对年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和5千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137.我是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洪山区有什么支持政策,要满足哪些条件?(杨杰87374372)
答:洪山区当年会对上一年度参与服务洪山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具体政策为:对每年参与辅导区内科技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经提前备案并通过审核的按照每辅导1家不少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梯次奖励,单个服务机构最高奖励30万元。
要享受政策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申请的科技服务机构上年度须在我局进行备案;2.科技服务机构辅导企业高新认定的合同上年度须在我局备案;3.科技服务机构上年度辅导通过高新认定的企业纳税关系须在洪山区。申报材料可参考《2022年度洪山区科技和经信项目申报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EkdFpLxZAH0y54jf5v4zTw)、洪山区2022年科技服务机构辅导洪山高企认定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138.我是一家发展比较快速的科技企业,想了解一下洪山区是否有“瞪羚企业”支持政策?如何进行申报?(朱玉晓87374280)
答:洪山区每年8月份左右组织当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第二年进行补贴。对经认定的“瞪羚企业”,按照年度税收规模,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奖励。具体申报要求和奖励可参考《2022年度洪山区科技和经信项目申报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EkdFpLxZAH0y54jf5v4zTw)、洪山区2022年“瞪羚企业”认定项目申 报 指 南和洪山区2022年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请问对洪山区企业在科技创新平台、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投入等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如何进行申报?(朱玉晓87374280)
答: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量,按照最高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年补贴额度为200万元。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50万元、50万元、35万元奖励;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牵头承担的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完成结题验收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拨付经费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50万元,单个企业年最高奖励金额10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2022年度洪山区科技和经信项目申报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EkdFpLxZAH0y54jf5v4zTw)、洪山区2022年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其中重点强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指的是“四上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四上”企业是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查询是否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统计就可以判断自己是不是“四上”企业,其中如何纳入“四上”企业库可咨询行业所属主管部门来进行咨询。
140.对于同一年度新获批的不同等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如何奖励的?(陆玮87374390)
答: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50万元、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0万元、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万元;同一主体同一年度获不同级别,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累计奖励。
141.洪山区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项目对合作双方近两年所开展的各类科技项目合作具体要求是什么?(陆玮87374390)
答:科技项目合作是指签订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或者作价入股投资协议。具体科技合作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该合同款的所有付款凭证、收款发票复印件。
142.上年度已认定的产学研平台同一合作双方今年还能申报吗?
(陆玮87374390)
答:上年度已认定的产学研平台同一合作双方今年不重复申报。
143.洪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吸纳科技成果提升发展新动能补贴项目申报条件是什么?(陆玮87374390)
答:该项目申报条件如下:1.高新技术企业吸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成果来源不限地区,产生的市场效益明显,单个项目在上年度期间实现的交易额不低于10万元(含)(以发票时间和金额为准);2.高新技术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吸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须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或者作价入股投资协议;原则上,签订的合同应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要求,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
144.洪山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绩效考核主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陆玮87374390)
答:洪山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绩效考核材料主要包括:绩效考核申报书、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工作站人员名单、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量及成交金额、院士、知名专家项目清单、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信息录入清单、服务企业的清单、营业性收入相关证明资料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
145.洪山区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和成果转化人员奖励项目“按认定的实际交易额的7%给予科研团队和对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奖励”具体是如何分配的?(陆玮87374390)
答:按奖励期内认定的实际交易额的7%予以奖励。其中,5%给予科研团队奖励,2%给予对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奖励。上述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具体奖励分配方案由高校院所负责科技成果转化部门制定。
146.申报洪山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库后除一次性奖励外,还可享受哪些政策?(陆玮87374390)
答:洪山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库是洪山区培育优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储备库,企业入库之后还可以享受带宽资费、上云补贴和资质补贴等相关政策补贴。
147.软件著作权等资质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陆玮87374390)
答:纳入洪山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库的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ITSS 2级(含)以上或CS资质3级(含)以上,或获得软件著作权的,可按政策要求进行补贴。
148.申报企业提档升级奖励需要提交哪些相关材料?
(陆玮87374390)
答:该政策支持对象为纳入洪山区统计局统计的规模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需提交奖励申请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备案)、企业近三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企业资质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申报承诺函等材料。
149.申报鼓励企业“拔尖”行动项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陆玮87374390)
答:该项目补贴对象为纳入洪山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库的企业,其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被认定为国家级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或承担国家人工智能“揭榜挂帅”任务的,且可以提供相关红头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50.申报带宽资费补贴需提交哪些相关材料?(陆玮87374390)
答:该项目补贴对象为纳入洪山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库的企业,其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接入商务宽带100M(含)以上、商务光纤100M(含)以上或专线光纤50 M(含)以上的给予补贴。需提交补贴申请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企业2021年的纳税申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与第三方通信运营商签订的企业商用互联网接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费用支付凭证、其他相关资质认证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申报承诺函等材料。
151.申报企业上云补贴项目需满足哪些条件?(陆玮87374390)
答:该项目补贴对象为纳入洪山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库的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云服务,且可提供企业上云费用的相关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及付款凭证,2021年度12月企业在汉缴纳社保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和社保机构证明)等相关材料。
152.什么是入库技改项目?(鄢磊87374315)
答:入库技改项目必须符合的条件:1.计划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并在发改部门备案;2.实际投资金额已达计划总投资金额的30%及以上并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上按月报送投资进度数据;3.项目性质属于改建扩建异地迁建以及设备采购等技术改造类并通过所在辖区经信部门确认盖章。
153.成长型工业企业融资政策标准是多少?(鄢磊87374315)
答:按照贷款期银行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154.实施智能化改造并符合我市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标准的项目所指的采购目录是什么?(鄢磊87374315)
答:《武汉市工业智能化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目前最新的是2021版。
155.市级技改项目补贴标准是什么?(鄢磊87374315)
答:按项目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生产性设备投资金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156.“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清单且纳入我市工业投资统计,在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政策项目,什么时间申报?(唐璐87374315)
答:根据《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14号)第九条常态化落实技改支持政策,实行企业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即可申报制度。
157.“按年度对诊断服务机构服务的企业数量、项目立项数量、项目投资额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考核年度内每个机构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政策项目在哪里申报?
(唐璐87374315)
答:根据《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经信局按年度对工业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平台机构服务进行综合考核。
158.“支持企业实施的多个技改项目归并后集中申报,每个年度内单一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政策项目,什么时间申报?
(唐璐87374315)
答:根据《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14号)第九条常态化落实技改支持政策,实行企业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即可申报制度。
159.申报洪山区科技创新券项目是否必须是洪山区的企业?
(刘康87374418)
答:是的。对于申领了武汉市科技创新券补贴的洪山区的企业,区科经局按照企业实际获得武汉市科技创新券补贴金额的20%给予后补贴。(申领武汉市科技创新券补贴相关事宜,可咨询武汉市科技局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电话:65692203)
160.不在《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的涉企保证金,是不是不能再收取(预留)了?(刘康87374418)
答:是的。《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1年6月更新)于2021年6月底由湖北省经信厅和湖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将23项涉企保证金事项减少至12项。《目录清单》以外的涉企保证金、超出《目录清单》标准收取的涉企保证金都要应退尽退、应返尽返。(查看《目录清单》详细内容http://jxt.hubei.gov.cn/fbjd/zc/qtzdgkwj/
gwfb/202107/t20210701_3624789.shtml)
十六、综合服务类(第161-173问)
161.我们想申报2022年度武汉市总部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何时开始申请?如何申请?(郭肖云87678161)
答:申请认定为总部的企业,须满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1〕16号)文中规定的相关条件,注册登记、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洪山,申请企业可比照相关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2022年度武汉市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申请企业根据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行业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街道(未明确职能部门的企业)提出申请。经过行业部门推荐、区级初审、市级第三方复核、市级审定等程序后,确定本年度总部企业认定名单。
162.我们企业在洪山区注册经营,想申报2021年“武汉市和谐企业”应该如何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孟占臣13995661592)
答: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和谐企业选树活动的通知》(武创办〔2021〕2号)要求,参加武汉市和谐企业评选的企业,需要先在注册经营地获得区级和谐企业的称号,才能参与市和谐企业的评选。您的企业如果往年获得过 “洪山区和谐企业”可直接参与武汉市和谐企业评选活动,如果没有,可以先申报创建“洪山区和谐企业”。
想申报武汉市和谐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在武汉市(或湖北省)登记注册且经营、纳税地点在武汉市,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存续2年以上的企业;2.存续2年以上,近两年在武汉依法纳税或通过其总公司在武汉依法纳税的分公司;3.建立工会组织并存续2年以上,且工会关系隶属于武汉市;4.近两年在武汉有连续纳税记录;5.有子公司的集团公司或通过投资关系控股其他企业的独立法人企业,所属或控股企业开展和谐创建面应达到90%,且应有过半数曾获评市级和谐企业。同时还需提交《武汉市和谐企业申报表》和相应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工会法人登记证、工会经费返还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等材料。
163.申请认定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平台)需要什么条件?何时申请?如何申请?(郭肖云87678161)
答:根据《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武发改规〔2020〕2号),申请认定为线上经济的企业,须满足《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关条件,申请企业可比照相关标准进行自我评估。一般二季度开始申报,具体时间按市发改委通知为准。申请企业根据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注册地所在区发改部门提交认定申请。线上经济待认定企业按照各区推荐、第三方评估、公示公告等程序,由市政府最终审定后,即可进行认定。
164.认定为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后,有何政策奖励?需提交哪些资料?如何申领?(郭肖云87678161)
答:根据《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武发改规〔2020〕2号),入选市级线上经济重点企业(平台)的单位可享受运营补贴和人才培养补贴,奖励标准和金额参见实施细则。企业根据公告要求提供相关申领材料,包括企业申领报告、申请表、在汉缴纳社保证明、宽带资费、云服务费的支出凭证、就业人员培训相关证明材料等。经各区推荐、第三方评估、公示公告、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市发改委下达补贴资金计划。
165.我想办理企业投资备案事项,是否必须企业到窗口才能办理成功?(王雷87677537)
答:现在我区企业投资备案事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企业只需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并完成项目信息填报提交后,即可完成企业投资备案事项的办理。
166.关于工商业转供电用电现在是什么政策?
答: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1〕330号)文件规定,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市场价格购电。关于工商业电价标准。工商业用电实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网上国网”手机APP在本月末(最后3天)对外公布下月电价标准,广大终端用电用户可在“网上国网”手机APP点击“代理购电服务”查询最新的“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价格公告”。为了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通知》规定,代理购电用户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按代理购电用户转供电主体当月电价标准和终端用户分表电量按月收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电、配电设备线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转供电区域电损(原则上不超过总表计量数7%,低于7%的据实核定)应通过物业费或租金形式收取,不得通过电价加价或收取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收取。7月份电价为0.7376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0.7176元/千瓦时(1-10千伏)。
转供电终端用户如发现转供电主体存在不执行转供电价格政策,违规加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以及不清退多收电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电话“12345”进行投诉。
167.武汉市中心城区非居民(商业)用水是多少钱?
(文志祥87650679)
答: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暂停征收武汉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16〕29号)。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的供水价格,非居民用水到户价格为3.49元/立方米。
168.武汉市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调查摸底时间?全市农作物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种业支持政策范围和内容有哪些?企业申报武汉市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的程序有哪些?企业申报武汉市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有哪些条件?(周芬87650156)
答:每年9月左右对第二年需申报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的种业企业的数量和推广面积进行调查摸底,上报武汉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资金汇总和分配。
全市农作物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种业重点支持水稻、油菜、蔬菜瓜果等农作物种子种苗,政策支持内容包括:(一)支持种业研发。自主研发农作物品种年推广(含出口,下同)面积达到20万亩,奖励10万元;年推广面积达到50万亩,奖励30万元;年推广面积达到80万亩,奖励60万元;年推广面积达到120万亩,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的品种,每个品种奖励5万元。(二)支持种业平台建设。对在我市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科研基地的种业企业,其种业生产、科研设施、附属设施以及购置与种业发展直接相关的设施设备,实行“以奖代补”方式扶持,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45%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三)支持种业服务全市农业。对在我市制种的农作物种业企业,制种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按照500元/亩/年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个企业常规种子制种每年最高补贴25万元。(四)支持新品种推广。对承办市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推广的企业,展示品种达到30个以上且展示面积达到50亩以上,给予20万元补贴。
企业申报武汉市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的程序:(一)企业自主申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农业主管部门自主申报,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纸质材料5份。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具备基础条件的相关证明。2.项目申请。企业向区农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需加盖企业公章。3.根据项目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4.企业申报项目类别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5.《诚信承诺书》。企业及法人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诚信的企业和单位,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6.其他相关材料。(二)区级评审、验收、建档。区农业主管部门受理种业企业和单位的项目申请后,及时组织专家评审、项目验收,对通过评审、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当年奖补范围,并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汇总建档,报同级财政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对未通过评审、验收的,及时告知理由。
企业申报武汉市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条件:(一)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种业企业;(二)企业具备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三)企业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诚信守法,经营状况良好,综合实力较强;(四)社会信用体系良好(无被列入“信用中国”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169.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的申请条件?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补贴标准?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补贴标准?(乐小娟87293156)
答: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申请条件是依法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申请条件是在民政部门备案、年检合格(不用年检的除外)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中老人实际入住床位和营利性养老机构中失能老人实际入住床位,开展社会代养服务的农村福利院中社会老人实际入住床位。
养老机构属于自有产权用房兴建的,按照每张床位8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属于租赁房产兴建的,按照每张床位5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补助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拨付。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依照老人实际入住床位数,按照200元/张/月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服务于失能老年人的,按照300元/张/月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170.惠企政策中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相关问题?
(雷贵冬87650133李林65397212)
答: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有关材料。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予经营备案。目前,零售及批发医疗器械企业的审批和备案工作均由区行政审批局办理。
171.检察院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具体有哪些措施?
(缪陈晨88385602)
答:区检察院切实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要求,深入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严惩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对侵害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妨碍中小微企业正常经营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并尽量帮助中小微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二是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司法环境。对涉嫌犯罪的中小微企业“四类人员”,落实“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的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政府税费减免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依法妥善办理涉税涉融资案件。用好用足相对不起诉权,推动更多涉中小微企业的轻罪案件在检察环节即可终结。三是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对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违法执法司法活动开展专项法律监督,避免中小微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消极干扰。
172.检察院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如何保护中小微企业的财产权利?
(缪陈晨88385602)
答:区检察院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及时监督纠正有关执法司法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市场主体财产的行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一是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逐案审查是否有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措施,认真审查办案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市场主体财产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办案中确需查封、扣押、冻结市场主体财产的,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涉案资产与非涉案资产、股东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犯罪嫌疑人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二是对于办案中发现或控申部门移送的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案件线索,及时启动法律监督调查。经调查,认为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不合法或必要性不足的,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纠正违法的意见或者解除、调整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检察建议。三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中小微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173.检察院如何加强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对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监督?(杨雪琴88385669)
答:一是切实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及时受理、审查涉及中小微企业的债权、物权、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破产重组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对于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加强对审判违法的监督,监督纠正超期审理、违法保全、违法先予执行等问题。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明显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情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完善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二是加强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对财产征收、市场准入、自主经营、减税降费、行政处罚、征信监管等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监督纠正错误裁判和审判、执行违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以抗促调、审查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申诉。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着重围绕执行标的或费用错误、超额冻结企业账户、处罚不当等问题开展监督,防止中小微企业因不当强制执行措施陷入生产经营困境。三是改进公益诉讼办案方式。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慎重提出关停等可能影响中小微企业生存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检察建议、诉讼请求。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的衔接机制,积极探索分期支付、替代性修复、技术改造抵扣等方式,偿付生态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引导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相关政策:惠企助企政策及服务指南(第十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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