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建立了由办公室协调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条例》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扎实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工作要求,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切实为社会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取途径。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 261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20条,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信息3条。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公益事业建设卫生健康版块26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0条,卫生行政执法191条、根据《洪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发布了《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双随机、一公开”子栏目发布了双随机抽查计划信息4条。每日在区政府信息外网上发布水质监测检测结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均按照工作流程和答复规范给予了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各环节责任,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分栏分类处理,选择信息发布的合适途径和方式,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政府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提升网站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度,方便公众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照我局的工作职责,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定期对各栏目信息开展自查,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加强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社会评议方面,主动对外公开信息,积极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125件。本年度共作出行政处罚66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7件,已依法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存在个别栏目信息要素类别缺失、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梳理完善栏目内容,明确办理材料格式,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积极拓展多形式的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更新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政策、科普知识等内容,确保内容公开及时、全面。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下年度改进举措。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内容审核情况不够细致,审核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意识不够强,一些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没有及时公开。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压实工作职责,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大对卫生健康重要政策的发布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承办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共35件交由我局办理。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案22件(主办15件,会办7件);政协提案13件(主办10件,协办3件)。
3、重点领域栏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 “法定主动公开”的“公益事业建设”的“卫生健康”栏目下增设“中医药工作”、“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子栏目,其中“中医药工作”信息10条,“职业病卫生监管”信息1条,“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信息12条,“健康科普”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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