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部门 > 区教育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洪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度)
日期:2022-01-18 10:00 来源:区教育局 字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洪山区教育局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要求,将区教育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洪山区教育局全年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88条,受理依申请公开6

1.推进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按照《洪山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度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了《义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遵照实施,公开教育动态56、教育公告33部门文件7篇、年度计划4篇,对贯彻落实基础教育、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入学服务范围、招生政策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推进、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公开。

2.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在局政务网转载发布教育部文件及其解读资料,详细介绍《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等最新政策。

3.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规定的内容、格式、时间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共计172篇。整理规范“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重点工作项目”等重点领域栏目,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力求做到每一流程、每一环节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等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4.增设“教育督导”及“义务教育”专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设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栏目的通知》及区教育局自身发展要求,在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布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配合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2021年洪山区中小学、幼儿园督学责任区划分暨责任督学安排表》《洪山区教育局关于划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服务范围的通知》等信息。

5.提高政务服务水平。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区教育局在5个工作日内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模板答复申请人,及时、规范的给予回复,答复率百分之百,且优于规定的答复期限。

6.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根据《条例》第二十条所列,主动公开以下信息: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政务网站受理6件、邮寄挂号信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4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意识不强。部分科室在信息产生后没有第一时间提请公开,公开的信息不能积极主动地公开。下一步,将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信息产生后第一时间上网公开。

2.稿件措辞有误。本年度,工作动态栏目稿件中出现了不少错别字、错误用词、不规范用语等错误措辞。下一步,教育局将整理常见错误用词,所有用稿严格按照撰稿(供稿)、审核、发布和终审四个环节层层把关,杜绝出现有错别字、称谓错误、知识性错误等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区教育局于2021年办结区人大、政协18件议提案,21件议提案持续推进中。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2110


附件: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8380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Baidu
map
./t20220118_1898199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