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 | 申请方式及办理时限 | 窗口办(20个工作日) | ||
暂不支持网上办 | |||||
受理部门 | 派出所 | 结果文书 | 居民身份证 | 收费标准 | 首次申领不收费; 到期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 |
申请 条件 | 外市公民到我市就业、就读、居住且符合异地受理情形的,可以就近向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 ||||
办理 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3.《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 4.《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鄂公安规〔2022〕1号) | ||||
所需材料 | 一、异地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1.年满16周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 (3)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4)书面承诺书(现场签订)。 2.未满16周岁的,需在监护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居民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与监护人的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3)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4)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5)书面承诺书(现场签订)。 二、异地身份证换、补领 1.《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登记表》; 2.以下材料之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它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驾驶证、社保卡、护照等)。 | ||||
办理 流程 | 窗口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点)受理→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发)证→邮寄至受理地公安机关(或直接邮寄给申请人)→派出所发证 | ||||
相关要求 | 1.异地身份证首次申领,可受理范围以省厅对外公示为准。 2.异地身份证换、补领,本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应提交个人承诺书,对自己姓名、身份证号予以证明,承诺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3.异地身份证换、补领,领取新证应当交回旧证。 4.受理地公安机关将受理信息推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审核通过的,受理地公安机关制发证;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前往户籍地公安机关申领。 5.申报材料上的人员信息须一致,不一致的需变更、更正后再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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