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法定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以下简称适龄儿童),武汉市申请就读小学。
时间 | 工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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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前 | 各区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
5月5日—20日 | 全市小学新生统一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注册 |
5月15日—19日 | 需办理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办理跨区入学登记手续 |
5月31日前 | 各区公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招生计划 |
6月17日 | 小学毕业考试 |
6月25日 | 跨区小学毕业生交换档案 |
6月30日前 | 各区完成义务教育新生对口入学安排 |
各区审定民办学校招收新生工作方案 | |
7月3日前 | 各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
7月5日—6日 | 小学、初中新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政府指定学校报到 |
7月7日—9日 |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7月15日 | 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 |
7月25日前 | 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完成录取工作 |
8月25日前 | 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办理学生调档手续 |
8月25日—31日 |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到各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划片及调整工作的通知》(武教发〔2018〕22号)要求,我市各区根据区域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划定了2023年区域内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等情况,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各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划片范围调整遵循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如有问题可按公示电话咨询或反映。现将本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服务范围咨询电话及公示的网址链接汇总公告如下。
时间 | 工作项目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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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 | 洪山区教育局关于划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服务范围的通知 | 87884036 |
5月5日-20日
7月3日前
7月5-6日
网上报名
全市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于7月7-9日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凡有意选择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招生录取
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招生全市统一于7月15日进行。录取结果将以短信方式提示家长。
缴费确认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25日前到学校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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