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是武汉市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创业补贴政策,旨在加强创新创业帮扶,鼓励大学生
创业带就业。包含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两类补贴。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受理申请、审核及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由初创组织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负责落实。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在初创组织法人毕业五年内提出申请。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应在与被吸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区人社部门受理申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区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对象银行账户。
受理部门 | 地址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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